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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概是2011年二月在台大誠品買到原文書的。280元,最右邊的那個版本。花了近一年的時間,利用零碎的捷運時間與睡前好文青閱讀運動,終於在今年的1月6日認真的看完了。這應該算是我第二本「一次不漏」讀完的原文書(第一本終結的原文書是Toni Morrison的《Sula》。短小好看!)。沒辦法,我太心急又太沒耐心。老實說,這本我看到後面第一部分也忘的差不多了。時間隔太久,而且第一部分真的很不怎麼樣。


想找原著來看當然是因為當然是2010年的電影《別讓我走》。電影不是頂尖,但卻留給我深刻的印象。閱讀途中還因為覺得作者有夠囉嗦,找了中文版來對照,現在看來是件很不明智的事情,原文的意境和中譯有很大的差別,感動也天差地遠。


小說第一部分描寫在Hailsham的快樂童年時光。這段我忘的差不多了,而且很拖,我覺得很無聊。Kathy和Ruth是姊妹淘,Ruth是大姊大,也是不折不夠的婊子,這點電影版的排骨精表現的倒是淋漓境致。Kathy其實和Tommy情意相投,但男人還是被姊妹給搶走了。第一部分就在Kathy回憶過往、細數當時兩人的過節(甚至去分析,歐超無聊的)與種種小事情結述。


 第二部分講三個人待在Cottage的經歷。除了出門找Ruth的possible那段頗精采之外,仍有點無聊。最後姊妹竟因為一捲錄音帶而翻臉,導致Kathy決定脫離這樣的朋友羈絆,早早當照顧者。Ruth在Cottage就是個不折不扣的討厭鬼,還會因為別的人而故意忘記以前在Hailsham的事情。這樣的女人Tommy為什麼還想和她在一起呢?



本文標題會稱為"反高潮",是因為精彩的,果然在最後一部分。我想是因為,小說終於願意面對他們是複製人的事實吧。 


Kathy是成為一名傑出的照顧者。甚至可以自己挑選捐贈者。這部分和電影不太一樣,電影是Kathy有一天看到Ruth的病歷於是馬上成為她的照顧者。小說就寫得比較符合人性:Kathy一直知道Ruth在哪個中心,但對於成為她的照顧者一直有所顧慮(因為Ruth是個討厭的傢伙!成了捐贈者後應該會更難搞~)。但顧著以前的情誼,她還是找回了Ruth和Tommy,一起去看所有人都在談論的沉船。電影把這部分拍的極美,沙灘很夢幻;但其實小說所呈現的是一個泥濘不堪的沼澤地。他們也無法靠近那艘船。那艘船某種程度來說,就象徵著即將倒閉的Hailsham。小說描寫這段時很感傷,但又不矯情。

 
Ruth把夫人的地址給了Tommy:很抱歉。我拆散了你們(I kept you and Tommy apart.)。Kathy啜泣:這一切都太晚了。不會太晚的,Tommy,你告訴她。你要把地址收好,之後你一定要說服她。沒有真情告白,Kathy和Tommy終成眷屬,反而帶著宿命性的悲傷。這就和最後Kathy與Tommy終於做愛,Tommy感傷地笑,看著Kathy:彷彿這一切早就該發生,但在最佳的時間點什麼出了錯一樣。   
 
兩人最後當然沒有得到deferral。「難道有人覺得我們沒有靈魂嗎?」poor Tommy. "It might be just some trend that came and went", I said. "But for us, it's our life." Kathy告訴Miss Emily,夫人一直都恐懼於我們,結果Miss Emily說我們一直都對你們感到恐懼:「每當從我的窗戶往下看到你們在玩樂的時後,我總會心升一股厭惡之情。」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。Trend came and went,偶然的巧合,你們給人一種人類的感覺,但那就像風一樣稍縱即逝。這種話講得容易("might",是很輕薄的臆測) ,聽者好痛。



Tommy跑到山頂大聲尖叫,滿地泥濘;Kathy忍著強風,跨入泥濘,緊緊抱住Tommy。「對不起,Kath,我真像個白癡。」「我想,你以前在球場上這樣生氣、舉臂揮舞,是因為你早就知道了。」   
 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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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halleb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